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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孔子袁氏家风家训名言警句精选

    发布时间:2019-11-26 点击:

    孔子袁氏家风家训名言警句精选

    【1.孔子族规家训】

    孔氏家族历来重视制定族规家训,其目的是维护家族内部的正常秩序,约束族人的思想行为;孔氏宗族设有族长衙门,由其监督执行宗法族规。

    以下10条,是孔氏家族于明万历十一年(1583年)颁布的纲领性族规——《孔氏祖训箴规》。。

    一、春秋祭祀,各随土宜。必丰必洁,必诚必敬。此报本追远之道,子孙所当知者。

    二、谱牒之设,正所以联同支而亲本。各宜父慈子孝,兄友弟恭,雍睦一堂,方不愧为圣裔。

    三、崇儒重道,好礼尚德,孔门素为佩服。为子孙者,勿嗜利忘义,出入衙门,有亏先德。

    四、孔氏子孙徙寓各州县,朝廷追念圣裔,优免差徭,其正供国课,只凭族长催征,皇恩深为浩大,宜各踊跃输将,照限完纳,勿误有司奏销之期。

    五、谱牒家规,正所以别外孔而亲一本。子孙勿得勾相誊换,以混来历宗枝。

    六、婚姻嫁娶,理伦首重。子孙间有不幸再婚再嫁,必慎必戒。

    七、子孙出仕者,凡遇民间词讼,所犯自有虚实,务从理断而哀矜勿喜,庶不愧为良吏。

    八、圣裔设立族长,给与衣顶,原以总理圣谱,约束族人,务要克己秉公,庶足以为族望。

    九、孔氏嗣孙,男不得为奴,女不得为婢。凡有职官员不可擅辱,如遇大事,申奏朝廷,小事仍请本家族长责究。

    十、祖训宗规.朝夕教训子孙,务要读书明理,显亲扬名,勿得入于流俗,甘为人下。

    孔子第七十六代孙衍圣公孔令贻依其生活观察和体验,作得《忍讼歌》。一阕,规劝族人和世人:世宜忍耐莫经官,人也安然,己也安然。

    听人挑唆到衙前,告也要钱,诉也要钱。

    差人奉票又奉签,锁也要钱,开也要钱。

    行到州县细盘旋,走也要钱,睡也要钱。

    约邻中正日三餐,茶也要钱,烟也要钱。

    三班人役最难言,审也要钱,和也要钱。

    自古官廉吏不廉,打也要钱,枷也要钱。

    唆讼本来是奸贪,赢也要钱,输也要钱。

    听人唆讼官司缠,田也卖完,屋也卖完。

    食不充口衣不全,妻也艰难,子也艰难。

    始知讼害非浅鲜,骂也枉然,悔也枉然。

    唆人争讼罪弥天,神也憎嫌,人也憎嫌。

    善人自有天照看,害也徒然,告也徒然。

    况且人心是一般,他也求安,我也求安。

    何不人人息讼端,此也休缠,彼也休缠。

    食王水土报恩难,粮也早完,税也早完。

    天地亲师德无边,朝也念焉,暮也念焉。

    一、家训集锦

    【原文】

    张公艺,郓州寿张人,九世同居,北齐、隋、唐,皆旌表其门。麟德中,高宗封泰山,过寿张,幸其宅,召见公艺,问所以能睦族之道。

    公艺请纸笔以对,乃书“忍”字百余以进。其意以为宗族所以不协,由尊长衣食,或者不均;卑幼礼节,或有不备;更相责望,遂成乖争;苟能相与忍之,则常睦雍矣。

    一北宋司马光《四库全书·家范》。

    【译文】

    张公艺是唐代郓州寿张人,他家九代聚居,北齐、隋朝、唐朝都表彰过他的家族。麟德年间,唐高宗到泰山封禅,经过寿张时,驾临张公艺家。

    高宗召见张公艺,问他家庭能够和睦的方法。张公艺拿来纸笔,在纸上写了100多个“忍”字进呈给高宗皇帝。

    他的意思是说,有的家族之所以不能和睦协调地相处,或者是因为家长分派衣食不公平,或者是因为上下尊卑的礼节有疏漏,这样,家庭内部互相责备,产生怨恨,便形成了矛盾和争斗。倘若家人都能够互相忍让,那么家族成员就能和睦相处了,整个家族也能长盛不衰。

    【原文】

    兄弟不睦,则子侄不爱;子侄不爱,则群从疏薄;群从疏薄,则僮仆为仇敌矣。如此,则行路皆躇其面而蹈其心,谁救之哉?人或交天下之士,皆有欢爱,而失敬于兄者,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!人或将数万之师,得其死力,而失恩于弟者,何其能疏而不能亲也!

    ——南北朝颜之推《颜氏家训》。

    【译文】

    兄弟之间如果不能和睦,子侄之间就不能互相爱护;子侄之间如果不互相爱护,家庭中的子弟辈们就会关系疏薄;如果子弟辈们关系疏薄,那童仆之间都可能成为仇敌。这样,过往路人都可以任意欺辱他们,谁能够救助他们呢?有的人却能够结交天下之士,相互之间都能快乐友爱,而对自己的哥哥却缺乏敬意,为什么对多数人可以做到的,而对少数人却不行呢!有人能统领几万军队,使部下将士以死效力,而对自己的弟弟却缺乏恩爱,为什么对关系疏远的人能够做到的,对关系亲密的人却做不到呢!

    【原文】

    高年之人,乡曲所当敬者,以其近于亲也。然乡曲有年高而德薄者,谓刑罚不加于己,轻詈辱人,不知愧耻。君子所当优容而不较也。

    ——宋代袁采《袁氏世范》。

    【译文】

    年纪大的人,在乡里之所以受人尊敬,是因为他们在年龄和经历上都和自己的父母相近。然而乡里也有年纪虽高而品德修养不够好的人,认为刑罚施加不到自己身上,动不动就侮骂别人而不知道惭愧羞耻。君子对这样的人应该宽容,不去与他们计较。

    【原文】

    骨肉之失欢,有本于至微而终至不可解者。止由失欢之后,各自负气,不肯先下尔。朝夕群居,不能无相失,相失之后,有一人能先下气,与之话言,则彼此酬复,遂如平时矣。宜深思之。

    ——宋代袁采《袁氏世范》。

    【译文】

    亲人之间不和睦,原因往往是源自细小琐碎之事,却最终导致了终生失和。终生失和的原因恐怕是失和之后,彼此各怀气愤,谁也不肯先提出和解,谁也不肯认输。人与人朝夕相处在一起,不可能没有相互失礼之处,倘若其中的一人能够先主动讲和,与对方平心静气地把话说开,那么彼此的关系就会恢复,达到和好如初的目的。这个道理值得深思。

    【原文】

    应亲戚故旧有所假贷,不若随力给与之。言借,则我望其还,不免有所索。索之既频,而负偿冤主反怒日:“我欲偿之,以其不当频索。”则姑已之。方其不索,则又日:“彼不下气问我,我何为而强还之?”故索而不偿,不索亦不偿,终于交怨而后已。盖贫人之假贷,初无肯偿之意,纵有肯偿之意,亦何由得偿?

    或假贷作经营,又多以命穷计绌而折阅。方其始借之时,礼甚恭,言甚逊,其感恩之心可指日以为誓,至他日责偿之时,恨不以兵刃相加。凡亲戚故旧,因财成怨者多矣。俗谓“不孝怨父母,欠债怨财主”。不其念其贫,随吾力之厚薄,举以与之。则我无责偿之念,彼亦无怨于我。

    ——宋代袁采《袁氏世范》。

    【译文】

    碰上亲戚朋友向你求借钱财器物,不如估计自己的富裕程度后,无偿地送给他些。如果说借给他,那么你便存有期望他偿还的心思,免不了日后向他索要。可索要的次数一多,求借者反而会心生恼怒,说:“我本来就想还你的,可是你不应当频频索要啊!”如此你也只好按下不提。如果你不去索要,他又会说:“人家又没透露一点要我还的意思,我又为什么一定要忙着还呢!”因此你索要他不会偿还,不索要他同样不会还,到最后会闹到双方结下怨恨而不可收拾。大凡生活窘迫的人来求借,一开始便没有要偿还的意思,即使有肯偿还的意思,又用什么来偿还?

    有人借钱是作为做生意之类的资本,可大多数会因为命中注定要受穷,再加上经营不善而血本无归。当初他求借之时,礼貌恭敬,感恩戴德之心使他可以信誓旦旦,承诺很多,到了以后该偿还之时,心里恨不得把债主的头砍下来。在亲戚朋友之间,由于钱财上的借贷而成仇人的事情很多。

    俗话说:“儿子不孝顺父母,那是父母教育的过错。借债人久借不还,则要怪债主。”与其这样,倒不如体恤他家境贫寒,依据自己的财力大小,无偿地送给他些钱物。这样,我不指望他归还,他也不会有什么不好的想法而与我结怨了。

    【原文】

    亲戚故旧,人情厚密之时,不可尽以密私之事语之,恐一旦失欢,则前日所言,皆他人所凭以为争讼之资。至有失欢之时,不可尽以切实之语加之,恐忿气既平之后,或与之通好结亲,则前言可愧。大抵忿怒之际,最不可指其隐讳之事,而暴其父祖之恶。吾之一时怒气所激,必欲指其切实而言之,不知彼之怨恨深入骨髓。古人谓“伤人之言,深于矛戟”是也。

    俗亦谓“打人莫打膝,道人莫道实”。

    ——宋代袁采《袁氏世范》。

    【译文】

    亲戚朋友,故交旧识,即便在彼此关系融洽感情深厚的时候,也不可以把自己的隐私全部告诉他们,恐怕一旦双方关系恶化,那么从前所说的话就成了他人和你争讼时的证据。在和人关系恶化的时候,也不要用太过分的言辞侮辱人家,因为怒气平息之后还要和他恢复以前的友好关系,甚至可能结为亲戚,那样从前所说的话可就会令人惭愧了。一般来说,在发怒的时候,切不可揭露别人避讳的事情,或暴露别人祖辈、父辈所做过的恶事,我们可能被一时的怒气所驱使,一定要揭露人家的短处来攻击人家,却不知道人家对我们的怨恨由此而深入骨髓。古人说:“言语对人的伤害,比长矛剑戟还要厉害。”说得很对啊!俗话也说:“打人莫打膝,说人莫揭短。”

    【原文】

    居宅不可无邻家,虑有火烛,无人救应。宅之四围,如无溪流,当为池井,虑有火烛,无水救应。又须平时抚恤邻里有恩义,有士大夫平时多以官势残虐邻里,一日为仇人刃其家,火其屋宅。邻里更相戒日:“若救火,火熄之后,非惟无功,彼更讼我,以为盗取他家财物,则狱讼未知了期。

    若不救火,不过杖一百而已。”邻居甘受杖而坐视其大厦为灰烬,生生之具无遗?此其平时暴虐之效也。

    ——宋代袁采《袁氏世范》。

    【译文】

    你居住的家,周围不可没有邻居。不然的话,一旦遇有火灾,就没有人前来救应。住宅的周围,如果没有溪流,应该挖个水池或水井,否则,一旦不慎失火,就没有水用来扑火。此外,与邻居相处还应该在平时与邻里搞好关系。有位士大夫平日依仗权势残害相邻。一天,有仇人来杀他的家人,烧他的房子,邻居不但不救,反而互相告诫说:“如果大家去救火,火被扑灭后,不但没有功劳,反而还要被诬告偷了他家的钱财,那样官司不知要打到什么时候。如果我们不去救火,顶多被打一百杖而已。”对这样的人家,邻居们甘愿被杖打一百,也不愿意去救火,而眼看着他的家化为灰烬,生活用具一件也没剩。这是他平日残害邻居百姓的后果。

    【原文】

    世有无知之人,不能一概礼待乡曲,而因人之富贵贫贱设为高下等级。

    见有资财有官职者则礼恭而心敬。资财愈多,官职愈高,则恭敬又加焉。

    至视贫者,贱者,则礼傲而心慢,曾不少顾恤。殊不知彼之富贵,非吾之荣,彼之贫贱,非我之辱,何用高下分别如此!长厚有识君子必不然也。

    ——宋代袁采《袁氏世范》。

    【译文】

    世上有一些见识少的人,在对待乡亲时不是一视同仁,而是根据富贵贫贱划分等级,见到有钱有官职的就礼貌恭敬。钱财越多,官职越高,就越是恭敬。而见到贫穷的、没地位的乡亲,就态度傲慢,看不起对方,也很少去关照、周济他们。殊不知,别人的富贵并不是自己的荣耀,别人的贫贱也不是自己的耻辱,又何必因他的富贵贫贱而用不同的态度对待!有德行、有见识的人决不会这么做。

    【原文】

    人有小儿,须常戒约,莫令与邻里损折果木之属。人养牛羊,须常看守,莫令与邻里踏践山地六种之属。人养鸡鸭,须常照管,莫令与邻里损啄菜茹六种之属。有产业之家,又须各自勤谨。坟茔山林,欲聚丛长茂荫映,须高其墙围,令人不得逾越。园圃种植菜茹六种及有时果去处,严其篱围,不通人往来,则亦不致临时责怪他人也。

    ——宋代袁采《袁氏世范》。

    【译文】

    有小孩子的人家,必须经常告诫、约束自己的孩子,不要让他到邻居家损折果木等植物。饲养牛羊的人家,一定要看好自己的牛羊,不能让它们跑到邻居家地里践踏、破坏庄稼。饲养鸡鸭的人家,必须照看、管理好自己的鸡鸭,不要让它们到邻居家的菜地里去啄损蔬菜。拥有家业的人家,必须勤劳谨慎地守护家业。坟地、山林要想绿树成荫、郁郁葱葱,必须砌起高高的围墙,使人不能翻越进来。菜园、苗圃里种植蔬菜及各种果类时,要围好篱笆,不能让人通行,这样就不至于出事后责怪他人了。

    【原文】

    世间轻财好施之子,每到骨肉,反多恚吝。其说有二:他人蒙惠,一丝一粒,连声叫感,至亲视为固然之事,一不堪也。他人至再至三,便难启口;至亲引为久常之例,二不堪也。他到此处,正如哑子吃黄连,说苦不得。

    或兄弟而父母高堂,或叔侄而翁姑尚在,一团情分,利斧难断,稍有念头防其干涉,杜其借贷,将必牢拴门户,很作声气,把天生一副恻怛心肠,盖藏殆尽,方可坐视不救。如此,便比路人仇敌,更进一层。岂可如此?

    汝深记我言。

    ——明代陆氏《温氏母训》。

    【译文】

    世间那些乐善好施的人,每当自己的亲骨肉需要帮助时,却会变得愤怒、吝啬起来。按照他们自己的说法,原因有两个:外人蒙受了哪怕是一丝布、一粒米的恩惠,也会连声感谢,而自家亲友得到好处都会认为是理所应当,这是令他们无法忍受的第一个原因;外人在一而再、再而三地得到帮助后,便很难再开口求人了,可亲友们对开口求人却是习以为常,这是第二个令他们无法忍受的原因。然而,虽然无法忍受,却又像哑巴吃黄连——有苦说不出。如果父母和公公婆婆依然健在,那么,这时兄弟或叔侄之间的情分是很难斩断的。如果在兄弟或叔侄之间,有钱的一方有了不愿帮助穷亲戚的念头,那么,为了防止健在的长辈出面干涉、劝说,也为了杜绝亲戚借贷的希望,他势必会紧闭门户,恶声恶气地对人,把天生的一副好心肠彻底掩藏起来。只有做到这点,他才有可能对亲戚的困难坐视不救。也正因为如此,双方结下的仇怨,要比与外人结下的仇怨更加深重。

    亲友之间岂能如此行事!你们一定要牢记我说过的话。

    【原文】

    吾家既以孝义表门,所习所行,无非积善之事,子孙皆当体此,不得妄肆威福,图胁人财,侵凌人产,以为祖宗积德之累。违者以不孝论。

    一明代郑文融《郑氏规范》。

    【译文】

    我们家中既然以孝义著称,所作所为,无非是积累善行一类的事,子孙们应当考虑到这一点,不得妄自肆意作威作福,图谋威胁侵占别人的钱财,以成为祖先所积德行的累患。凡是违背这一条的,以不孝论处。

    【原文】

    吾居官爱名节,未尝贪取肥家,今家中所存基业,皆祖父母苦苦积累,且吾此番消费太半。吾向有誓,愿兄弟三分,必不多取一亩一粒,汝视伯如父,视寡婶如母,即有祖父母之命,毫不可多取,以负吾心。

    一明代李应升《碧血录·付逊之儿手笔》。

    【译文】

    我做官非常爱惜名声,也没有贪赃枉法。如今家中所存田产,都是祖父母辛勤积累,况且为我此次灾祸消费过半。我一直有个心愿,兄弟三人分家,一定不多要一亩田一粒谷。你视伯伯如父,视寡婶如母,即使有祖父母的命令,你也不能多要分毫,以免辜负我的志愿。

    【原文】

    田地财物,得之不以义,其子孙必不能享。古人造“钱”字,一金二戈,盖言利少而害多,旁有劫夺之祸。其聚也,未必皆以善得之;故其散也,奔溃四出,亦岂能以善去,殃其身及其子孙。多藏必厚亡,老子之BBB,信矣。人生福禄自有定分,惟择其理之所当为、力之所能为者,尽其在我,俟命于天。此心知足,虽蔬食菜羹,终身有余乐,苟不知分量,曲意求盈,虽欺天罔人而不顾,有不颠覆者乎?若能勉给岁月,不以饥寒遗子孙,此身之外,皆为长物,何自苦为?

    ——明代庞尚鹏《庞氏家训·严约束》。

    【译文】

    田产财物,凡是得来不正当的,他的后代一定不能享用。古人创造“钱”字,一金二戈,大意是说得利少而害处多,隐伏着被劫掠的灾祸。钱得来时未必是用正当的方式,所以花起来也是大把大把地挥霍,又怎么会用到正当的地方?这些钱一定会殃及子孙。钱积聚得越多灾祸就越大,这是老子的BBB,确实如此啊!人生的福气和财富由天而定,只需要按道理而行,只管去努力,其他的则听命于天。只要心中知道满足,吃的虽然是蔬食菜汤,但却能终生其乐无穷。如果不知轻重,刻意追求大富大贵,一味欺天骗人而不顾其他的人,哪有不灭亡的道理呢?如果能勉强度日,不让子孙挨饿受冻,除了自己的身体之外,其他都是多余的东西,又何必自讨苦吃呢?

    【原文】

    教子工夫,第一在齐家,第二方在择师。若不能齐家,则其子自孩提以来,爱憎颦笑,必有不能一轨于正者矣。虽有良师,化诲亦难。

    ——清代陆世仪《陆样亭思辨录》。

    【译文】

    教育子弟的功夫,第一在于整肃家庭,第二才在于选择好的老师。如果不能整肃家庭,那么,子弟从小到大,他的思想感情和行为举止必定不合正道,那么以后即使请了再好的老师,也很难将他教导训化过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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